医疗所值班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7浏览次数:789

     

一、医疗所诊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医师应准时交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二、值班医师中午(13:00后)及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并在诊室留下联系方式表明去向。

三、值班医师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

四、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