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挑战杯”泉州师院第一届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4-10浏览次数:425

关于举办“挑战杯”泉州师院第一届学生
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浓厚永利官网科技学术氛围,激发全校师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科技竞争能力,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并为明年参加省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利官网第一届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在校学生(包括新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等)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竞赛的时间安排:
(一)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2—3月)。校、院两级就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有关知识、竞赛章程等进行宣传,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培训、辅导讲座阶段(2004年4—5月)。学校统一组织5—8场有关的培训活动、辅导讲座等,各二级学院针对办学特色相应组织3—5场有关的培训活动、辅导讲座等。
(三)作品立项、调研、实施阶段(2004年6—8月)。各二级学院具体指导参赛者进行作品的立项、调研、实施制作等活动。参赛小组可跨院系、专业、学科组建。
(四)作品预审阶段(2004年9月)。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学者针对参赛者完成的作品进行初步审定,并加予指导提高等。
(五)作品复审阶段(2004年10月)。学校组织专家、学者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初步作品进行审定,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等。
(六)作品评审阶段(2004年11月)。学校组织专家、学者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等级,并做好参加省赛、全国赛的作品推荐工作。
三、参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必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四、参赛作品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参赛作品以个人自荐和院系推荐相结合,每人限报一项作品。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填写《泉州师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登记表》(表格可以从校团委网上下载),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填写推荐意见。登记表、参赛作品和有关资料均要一式三份,另报送电子文档一份(具体要求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文)。
五、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文件已下发),负责全校“挑战杯”赛事(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包括拟议审定章程和活动方案、评审规则、奖励政策措施办法、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成果转让处置管理办法等。各二级学院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鉴于本届竞赛为永利官网第一届,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
六、建立竞赛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专家库由本校教授、部分副教授和具有高学历的中青年教师组成,组委会依据参赛项目和评审工作需要确定评委会组成人员,授权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七、奖励及评 审办法:
(一)本次竞赛评奖时将综合考察参赛作品的创造性、实用性、学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因素,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参赛)奖若干名,对获奖作者发给证书和奖金,适当给予创新学分,并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作品予以启动基金进行资助,同时按有关规定对指导教师予适当奖励。
(二)本次竞赛依据各二级学院组织工作和竞赛成绩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届时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须提交3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并给予一定奖金。竞赛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主要根据。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8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60分、鼓励奖作品每件20分。各项分数小组成员平均获得,各单位总分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者得分之和。如遇总积分相同,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
(三)本次竞赛推荐为一等奖的候选作品,将统一进行公开答辩,并由评委会评出特等奖获得者。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并现场接受评委问辩。
八、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投入:
本届竞赛是永利官网实施素质教育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永利官网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明年省赛的重要基础,希望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领导、组织、指导、服务工作到位,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竞赛活动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相结合,与创新教育相结合,认真选题,科学立项,扎实推进;要为参赛项目配备指导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实验设备及场所,有条件的院系应邀请有关专家举办讲座、对参赛选手进行辅导等,为竞赛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竞赛的圆满成功。

                                                                                泉 州 师 范 学 院       
                                                                             二OO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