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Office of Taiwan, Hongkong and Macao Affairs)
文章发布日期:2006-02-28
关于选拔派遣志愿者赴菲律宾任教的通知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快汉语国际推广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汉语加快走向“十一五”规划》,按照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和教育部的要求,永利官网选拔派遣自愿者教师赴菲律宾任教招募、遴选、培训、派出工作将全面展开。志愿者任期一年。
申请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简称“志愿者”)
1、应具有中国国籍,思想觉悟高,政治敏锐性强,热爱祖国;
2、富有奉献精神、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吃苦耐劳,热心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3、品学兼优,自律性强,心理素质好;
4、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纪录;
5、应届本科毕业生(能确保今年获得本科证书和学士学位),对中华文化与传统知识有一定了解,中文基础优秀,普通话成绩二甲,英语过四级以上,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初级以上(报名后由外事办统一组织参加考试),有教学实践经验。能流利使用闽南方言者优先。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至wml_23@hotmail.com并于3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一寸半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外事办公室报名。
地点:东海校区行政办公楼八楼811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22919525
外事办
200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