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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yl6809永利官网闽台合作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6-09-05

 

各单位:
《泉州师院闽台合作项目管理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yl6809永利官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闽台合作项目 管理规定 通知                            
 送:省教育厅,校领导    存档(2)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11 年12月26日印发 
 
 
 
yl6809永利官网闽台合作项目管理规定
闽台合作项目是永利官网与台湾高校合作开展的专业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依托永利官网现有优势专业,与台湾高校对应优势专业合作,采取“3+1”的双校园学习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颁发泉州师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台湾合作高校颁发学生在台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合作过程中采用台湾高校部分课程、师资,同时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为了更好地管理永利官网闽台合作项目以及开展永利官网与台湾高校的合作,推动学校发展、合作共赢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协调管理机构
(一)名称:yl6809永利官网成功对外交流学院
(二)组成:
1、 成功对外交流学院院长由分管校领导兼任;
2、 成功对外交流学院常务副院长由学校外事办公室主任担任;
3、 成功对外交流学院副院长由学校教务处处长、进入合作项目的二级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兼任;
4、 成功对外交流学院挂靠学校外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成功对外交流学院负责闽台合作项目全局统筹规划、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具体工作,落实、检查具体工作部署,加强校内外联系,营造畅通便利的工作环境。协调二级学院和校内各部门共同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统一处理与台湾高校的校际联络、交流、合作事宜以及二级学院提交的需由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统一办理师生赴台手续以及台湾合作高校教师来校任教手续;积极拓展与台湾高校的多形式、多渠道的合作事务。
(二)合作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要求设置课程,与台湾合作高校共同制定教学大纲和计划,保证课程衔接科学合理。组织日常教学,配备教学场所和设施,做好专业建设、师资管理、课程安排、实践教学、教学评估、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合作项目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合作专业学生管理工作,配合办理学生赴台手续和相关教育工作。
(三)校内各部门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支持成功对外交流学院闽台合作项目的各项工作。教务处负责闽台合作专业课程的统筹、协调和教学安排事宜;学生处负责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奖惩及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经费使用
闽台合作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为学费收入,每学年每个年级学费收入使用分配如下:
(一)     二级学院经费:
1、学校在按校内普通专业统一标准划拨经费的基础上,另外按教师培训、闽台师生交流活动、闽台合作专业教学津贴、聘请外教等项目按年度增拨专项拨款。
1)教师培训按每学年选派1人,划拨经费5万元;
2)闽台师生交流活动划拨经费1000元/生;
3)闽台合作专业教学津贴1000元/生;
4)聘请外教划拨经费2万元;
2、合作专业每届一次性划拨聘请台湾专业教师课酬、交通、食宿专项补贴2万元(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申报,成功对外交流学院汇总后报财务处划拨)。
3、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学校将酌情调整专项拨款。
(二)成功对外交流学院经费
1、成功讲坛系列讲座及学术活动经费4万元;
2、合作高校校际活动、闽台师生交流活动经费15万元(含赴台费用、来访接待、成功对外交流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
3、业务费6万元;
4、合作专业每届一次性划拨赴台湾管理教师选派费用每人5万元(管理教师人数按闽教海职〔2011〕9号文件标准配备)。
5、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成功对外交流学院可向学校申请酌情调整专项拨款。
四、学生赴台期间管理
(一)学分:合作专业学生原则上在第三学年赴台湾合作高校,按两校共同设定的教学计划学习专业相关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承认学生在台湾高校获得的所有学分。学生因客观原因未能修完在台湾合作高校规定的学分,返回学校后可以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重修相应课程,补足未修满的学分。
(二)学费:合作项目学生赴台学习期间,应按台湾合作高校收费标准向其缴纳学费。在台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体检、保险、入台证件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付。
(三)带队老师:学校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配备我省高校赴台学生管理教师的通知》(闽教海职〔2011〕9号)的文件要求,选派
管理老师随学生赴台,协助台湾合作高校开展管理工作。
(四)安全与纪律
1、学生赴台前均应购买保险,由学校与学生签订安全承诺,并由校台港澳办(外事办)负责行前教育。
2、在台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台湾合作高校的管理规定,服从带队老师的管理;遵守当地法律及台湾合作高校的校规,接受学校的管理。违反者回校后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在交流学习期间,要求离开台湾合作高校的学生,必须征得学校和台湾合作高校的同意。
4、学生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不得擅自延长停留时间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不可预见问题的处理
在闽台合作中,如因两岸政策问题学生不能如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般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经与台湾合作高校协商,采取远程教学方式修习部分课程。
(二)采用台湾合作高校课程教材,由永利官网教师授课。
(三)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处理合作善后事宜,确保学生完成学业。
六、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外事办公室。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