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资产处简介


    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6年6月,是学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目前设置综合管理科和采购管理科两个科室。资产管理处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管理及固定资产实物总账管理;教学科研、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固定资产入库、处置等管理;组织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使用效益考核;行使学校授予的产权代表权、监督管理权、资产处置权和投资收益权。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

2、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以及资产登记入账等管理工作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和验收工作。 

3、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管理及固定资产实物总管理,组织学校资产的清查、评估、登记、统计和信息报告等。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剂等处置管理,组织技术鉴定、报批及实施处置等工作。

5、负责组织办理学校产权登记与界定,以及学校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6、负责资产使用效益的考核,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二级学院的办学效益评价。

7、负责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项目论证和评估的组织工作,对学校投入经营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对各资产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各资产使用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主持处务会议。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通过职能科室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日常管理。

4、抓好本处的思想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组织制学校资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6、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和实践研究。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资产管理处工作,具体分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本处安全管理等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分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通过分管科室对学校政府采购和资产运行实施日常管理。

4、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学校资产产权纠纷有关事宜。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和实践研究。

7、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